2019年5月8日,北京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網(wǎng)站發(fā)布《關(guān)于2019年食品安全監(jiān)督抽檢信息的公告(2019年第19期)》。信息顯示,該局組織抽檢了24類食品共490批次樣品。其中,抽檢食用菌及其制品120批次,全部合格。
食用菌及其制品抽檢依據(jù)是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14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》(GB 2762-2017)、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(nóng)藥最大殘留限量》(GB 2763-2016)、《整頓辦函〔2010〕50號關(guān)于《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(zhì)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(第四批)》的通知》、《整頓辦函〔2011〕1號關(guān)于《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(zhì)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名單(第五批)》的通知》、《黑木耳》(GB/T 6192-2008)、《調(diào)味食用菌》(Q/GLS0001S-2018)等標準及產(chǎn)品明示標準和指標的要求。
鮮食用菌抽檢項目包括久效磷、樂果、二氧化硫殘留量、克百威、吡蟲啉、對硫磷、總汞(以Hg計)、總砷(以As計)、敵敵畏、敵百蟲、殺螟硫磷、毒死蜱、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、氟氰戊菊酯、氧樂果、氰戊菊酯和S-氰戊菊酯、涕滅威、溴氰菊酯、甲基對硫磷、甲基異柳磷、甲拌磷、甲胺磷、甲萘威、百菌清、磷胺、腐霉利、熒光增白劑、鉛(以Pb計)、鉻(以Cr計)、鎘(以Cd計)、馬拉硫磷等31個指標。
干制食用菌抽檢項目包括二氧化硫殘留量、總汞(以Hg計)、總砷(以As計)、鉛(以Pb計)、鎘(以Cd計)等5個指標。
腌漬食用菌抽檢項目包括二氧化硫殘留量、山梨酸及其鉀鹽(以山梨酸計)、總汞(以Hg計)、總砷(以As計)、糖精鈉(以糖精計)、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以脫氫乙酸計)、蘇丹紅I、蘇丹紅II、蘇丹紅III、蘇丹紅IV、苯甲酸及其鈉鹽(以苯甲酸計)、鉛(以Pb計)、鎘(以Cd計)等13個指標。